2021-05-020次瀏覽來源:網絡
關于,明確“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海歸落戶上海積分制度將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實行積分制后,符合條件的,依然可以申請“居轉戶”。
市政府法制辦高級法律專務江子浩介紹,《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六條,包括總則、居住證一般規定、居住證辦理、居住證積分管理、持證人待遇、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規范了六個方面的內容,包括明確居住證的功能和載明信息;規范居住證的申辦、核定與發放;明確居住證積分制度的內容;明確持證人待遇;明確相應法律責任;明確過渡條款以及與相關規定的銜接等。
《管理辦法》明確《上海市居住證》具有三方面的主要功能:一是作為持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二是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三是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衛生、計劃生育、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此外,《管理辦法》還明確,《居住證》的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照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簽發機關和簽注有效期限等。
《管理辦法》規定,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申請人應當符合“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兩個基本條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了進一步優化辦證程序、提高辦證效率,《管理辦法》規定,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在規定時間內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安部門按照就業或者投靠、就讀管理的相關規定核定。 《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積分達標準分值,可享相應公共服務待遇
《管理辦法》明確“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并對《居住證》積分制度作了說明,即《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關于《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管理辦法》明確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年限等基礎指標,并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設置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一票否決指標。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積分標準。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通過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持證人申請積分的,委托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持證人可以在網上或者持證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積分。
與現行規定和做法相銜接,《管理辦法》列舉了持證人可以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留學生落戶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體現在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險方面。海歸上海落戶其中,關于持證人子女在本市參加中高考的問題,《管理辦法》明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對于明年能在滬參加中高考的人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毛大立認為,因為達到標準分值的人數可能比以前人才類居住證的人數增加,所以這一數字可能會增加。
個人和單位提供虛假材料將擔責
《管理辦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有服務和信息保密的義務,并設置了相應的行政責任。
另外, 《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個人和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對在申辦 《居住證》、申請或者代辦積分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明材料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得申請積分或者代辦積分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還可以對單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管理辦法》明確,按照 《引進人才實行 〈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 《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已辦理的居住證,在原有效期內仍然有效;本辦法實施后,原居住證有效期期滿需要重新申辦以及申請積分的,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同時廢止。違反計劃生育 一票否決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年齡指標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包括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指標最高100分。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100分。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期間,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范圍是指環衛領域。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并居住最高分值20分,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期間,遠郊重點區域是指臨港地區。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包括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持證人3年內申請積分時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