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0次瀏覽來源:網絡
最新上海落戶評分標準
根據相關要求,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滬就業創業的合法權益,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辦法,及時為本單位錄用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在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等相關內容。
用人單位應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視情節輕重,暫停直至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失信信息記入誠信記錄。留學生落戶政策對已騙取獲得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及時注銷。對構成犯罪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管理也將嚴格規范。用人單位須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及居住證積分申請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
據悉,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的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5月31日。落戶上海上海戶口
上海落戶評分要素
一、畢業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 27分
碩士、研究生 24分
學士、本科生 21分
2.畢業學校
“985工程”建設高校、在滬“211工程”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3.學習成績
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 8分
二級 6分
三級 4分
四級 2分
4.外語水平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專業英語八級 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