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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上海生源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用人單位要素分等。比如:英語6級425分以上對應8分,學習成績排名前25%對應8分。今年進滬就業申請戶籍的標準分為72分。具體分值等詳見下文。
畢業生要素分基本要素1.最高學位、學歷博士、研究生 :27分碩士、研究生:24分學士、本科生:21分
2.畢業學校☆“985工程”建設高校、在滬“211工程”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15分☆其它“211工程”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8分
3.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一級8分二級6分三級4分四級 2分
4.外語水平☆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專業英語八級: 8分☆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專業英語四級: 7分☆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7分
5.計算機水平☆畢業研究生:7分☆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7分☆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7分☆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6分☆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6分☆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6分
導向要素1.榮譽稱號☆經認定的國家級10分☆省級5分☆學校級2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獲獎)
⑴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
⑵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1分
3.科研創新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并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 5分
;2.經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指導教師簽名的證明材料;3.該發明專利相對應的學位論文、已發表論文、課題立項書復印件之一,論文須由落戶申請人署名,立項書須載明落戶申請人為課題組成員)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 5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滿按相關政策執行
輸入用人單位要素分基本要素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直接簽訂錄用協議 5分
導向要素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畢業生:3分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畢業研究生:3分
2.承擔重大項目☆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3.自主創業且經營狀況良好)⑴創辦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科技企業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創辦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5分
標準分標準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留學生落戶上海上海留學生落戶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不低于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于標準分的,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并獲得相應的積分。
標準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為72分。留學生落戶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