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0次瀏覽來源:網絡
?我目前想辦理上海投靠類落戶如何辦理?
辦理《上海市落戶》(繼子女投奔上海市戶籍繼父母)事項
(辦理業務必須自己親身到場,不予代辦)
一、事項名稱:
《上海市落戶》(繼子女投奔上海市戶籍繼父母)
二、申請前提:
父母再婚,父母中有一方為上海市戶籍,另一方子女投奔其繼父或繼母。
三、辦理資料:
1、申領人外省市實在戶籍的有效「居民身份證」跟「居民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全部內容)
2、再婚父母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跟「居民戶口簿」跟「結婚證」。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全部內容)
3、住所證明。以下四選一: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且房地產權證上有申領人姓名的,須供給該房地產權證。留學生落戶上海機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驗原件收復印件, 除附圖以外全部要復印)
(2)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租客,須供給屋宇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居住在單位群體宿舍的,須供給公安派出所外來人口辦公室外口協警出具的「群體宿舍證明」原件,且由公安部分登記,并加蓋外來人口辦公室公章 跟 公司公章確認。(證明一人一份,不能合并開具,內容涂改視為無效)
(4)居住在親屬/友人家中的,須供給居(村)委會治理落戶的外口協警出具的「寄宿證明」原件,且經過房東簽名、社區民警簽名、外口協警簽名、社區主任或書記蓋居委公章簽名確認。(證明一人一份,不能合并開具,內容涂改視為無效)
4、申領人屬未成年人、成年人分辨供賜與下資料(以離婚裁決書、調處書日期為準):
(1)未成年人供給:子女撫養權證明文件,即民政部分出具的離婚父母《離婚調處協定書》+《離婚證》,《離婚調處協定書》跟《離婚證》必須加蓋民政局公章;或者由公民法院出具的《離婚裁決書》須加蓋法院公章。(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全部內容)原離匹配偶一方逝世亡的另須附加供給逝世亡證明。
(2)成年人供給:1.子女撫養權證明文件 2.繼父母批準其繼子女投奔的證明書(須繼父母到受理網點當場寫明) 3.親生父母子女的親子關聯證明:以下七選一:
a.《居民戶口簿》必須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顯示,不能多本合并。
b.公安派出所認定出具的起始日期在30天內的父母子女「關聯證明」。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c.《獨生子女證》。
d.公民法院出具的《離婚裁決書》。
e.專門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
f.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聯公證書》。
g.《出生證》
四、辦理流程及留神事項:
1、請帶齊資料先到居委外口協警處登記樹破檔案輸入資料到公安網,否則無奈辦理;
2、《上海市落戶》續簽注一年一次,截止日滿前30日內(不包含第30日)辦理簽注,逾期未辦的可在60日內(不包含第60日)補簽注,超出60日的證件主動注銷,只能申請新辦《上海市落戶》;
3、就業改投奔、投奔改就業、被投奔人變革、被投奔人逝世亡、就讀深造學校轉變,必須從新新辦《上海市落戶》;
4、再婚父母雙方戶口簿,配偶狀況須改為現任配偶姓名或再婚、已婚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