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3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上海教委:盡量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京入學 上海市教委表示,將采取政府委托辦學等方式保障非京籍學生在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接受教育,逐步緩解入學壓力,真正做到每位符合條件的非京籍學生能夠享受到同等質量的義務教育。上海海歸落戶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持工作落戶可按京籍對待 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時,如果非京籍適齡兒童持有以下證明,或其他符合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證明,可按上海市戶籍對待: ①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上海市工作落戶》; ②區縣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上海下鄉青年子女明》; ③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 ④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⑤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件; ⑥區縣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⑦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 今年非京籍適齡兒童在京入學堅持審核;五證;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②在京實際住所落戶明 ③全家戶口簿 ④在京暫住證 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通過審核后,可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 上海市各區政府按照上海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并公布實施細則。留學生落戶上海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上海落戶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上海市教委表示: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