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0次瀏覽來源:網絡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 1、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面,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單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權的中央及外省市單位在滬分支機構。 2、大型跨國企業在滬依法注冊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注冊并設有專職人事部門的非企業法人社團機構單位。上述單位必須持有上海市社會保險登記證。 3、通過人才派遣方式就業的,由建立勞動關系的派遣單位負責辦理,實際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相應證明。無專職人事部門的民營企業的申請,須由具有人事檔案管理職能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申報。用人單位不得委托其他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理申報。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學習,并獲得國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留學生落戶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⑵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⑶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上海留學落戶
2、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須六個月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3、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上海戶口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上海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