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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持有〈上海市落戶〉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來滬創業、就業人員均可通過申請以獲得上海戶籍。中金網7月1日 上海落戶轉戶口的條件 1、持有《上海市落戶》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留學生落戶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二級以上職業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同時,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技術職務或技師(一級職業書)且、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上海這5類人才可直接落戶 一、創業人才 直接落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落戶積分 持有《上海市落戶》,在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須經上海科技企業孵化協會備案,下同)連續滿6個月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積120分。 居轉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留學生落戶政策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即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家庭戶是戶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持有《上海市落戶》,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須經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下同)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6個月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居轉戶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近3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三、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本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連續2年擔任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2年。 四、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持有《上海市落戶》,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人才,積120分。 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五、企業家 直接落戶條件:須同時符合 1、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留學生上海落戶的條件有哪些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上海留學落戶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